3月9日,江苏阳光(600220,SH)第三批限售股解禁。此次解禁的8916.70万股是江苏阳光第一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所持有的限售股。不过,这部分解禁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
江苏阳光在2006年3月6日完成股改。作为第一大股东,江苏阳光集团在支付对价后,仍然持有323539676股,这部分限售股占江苏阳光总股本的33.56%,江苏阳光集团承诺在股改后三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同时,在支付对价之外,江苏阳光集团在2006年4月25日拿出近1亿元资金,增持江苏阳光4000万股,占当时江苏阳光总股本的4.15%。这部分增持的股份锁定期仅6个月。
2008年4月12日,江苏阳光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9.64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5股,共计转增8.19亿股。转增完成后,江苏阳光集团限售股增加为598548400亿股。
在三年的锁定期内,江苏阳光集团所持有的限售股多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在2006年,江苏阳光集团持有的323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2007年所持有的全部限售股323539676股都被质押或冻结,2008年则有6.28亿股被质押或冻结,这不仅包括了江苏阳光所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也包括了一部分流通股。
公告显示,江苏阳光集团在2008年签订了新的质押担保合同。集团公司以所持的江苏阳光1.2亿限售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3%),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了7.2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9月26日。
同时,江苏阳光集团以4600万限售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提供了1亿元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9月26日。
截止到2009年3月9日,江苏阳光集团所持有的限售股并未解除质押。因此,此次解禁的8916.70万股仍然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江苏阳光暂时并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出售。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江苏阳光集团持有的解禁股暂时不能出售,但是它在股改后增持的4000万股是可以流通的。在2007年,江苏阳光集团就出售了494.2万股,剩下的3505.8万股在2008年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变为6485.74万股。2008年江苏阳光集团继续出售了3041.24万股,目前除去质押的一部分,仍然剩下451.83万股可以任意买卖。(陈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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