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就社保参保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和对账单邮寄发布消息,从今年5月上旬起,本市将首次为参保人邮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但已退休人员等5类人员不在邮寄范围内。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其对账单将被寄至所属参保单位;存档人员的对账单将被寄至个人居住所在地。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今年4月20日前,本市将对参保人员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
据介绍,这次邮寄范围为2008年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涉及参保人数近500万人,预计6月底可全部发放到位,但有5类人员未列入邮寄范围(见链接)。对账单主要包括2008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单位划转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账户本息总计、实际缴费年限等内容。此外,对账单还提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
本市还将对社保缴费系统进行改造,逐步开通参保者的缴费信息网上查询等功能。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如果今年6月底参保者还没有收到对账单,应到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查询中若发现社保缴费其他问题,需在今年10月15日前反映。
1.享受社会保险补助人员(在登记银行存折时已按固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确认,并按月由委托银行进行银行卡扣款缴费业务,本人可以及时掌握参保缴费情况);
2.失业人员(在转移至街道时,社保经(代)办机构已经为其打印当年及历年缴费情况证明表);
3.已退休人员(在退休审批时,已打印缴费情况证明表);
4.死亡人员(在登记死亡时,已打印缴费情况清算表);
5.200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人员(由于无缴费记录,不进行对账单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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