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进一步促进人身保险行业业务结构调整,鼓励各保险公司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长期储蓄型业务。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人身保险行业发展较快,较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保险需求。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保障功能发挥不足、业务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高度重视业务结构调整工作,要将业务结构调整工作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紧密结合起来。
《指导意见》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从功能角度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进一步分类,明确业务结构调整的方向,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产品,强化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长期储蓄功能。同时鼓励各人身保险公司推动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在“三农”、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宣传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帮助消费者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购买合适的人身保险产品。
《指导意见》鼓励各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培训、销售和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配置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人身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定期寿险和有效保额不低于10倍期交保险费或2倍趸交保险费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指导意见》明确,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以鼓励消费者长期持有保单,或鼓励消费者持续交费。按照账户价值、累计已交保险费或趸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的持续奖金,并统一了给付口径。
为了防范风险,《指导意见》强调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要求公司设计产品时应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的资金运用能力,配置资产时应实现资产回报率与产品预定的投资回报率相匹配。
《指导意见》还鼓励各保险公司强化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的长期储蓄功能,规定两全保险保险期间不得短于5年,鼓励发展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严禁通过宣传误导、降低退保费用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解除保险合同。此外,规定万能保险、投连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以鼓励消费者长期持有保单或持续交费。其中规定趸交保单可从第5个保单年度开始给付持续奖金,期交保单则可从投保人交纳第2期保费开始给付,给付比例以当期所交保费的2%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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