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即将开闸,直投业务试点扩大证券公司新增长点可望可及
证券时报记者 游芸芸
本报讯 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近日在京召开。多家证券公司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一年中,监管层在继续推进证券公司常规监管的同时,对证券公司的创新尤为重视,这将为券商行业飞速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会议提出,2009年针对证券公司的工作重点为推动证券公司有序创新。做好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扩大证券公司直接投资和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探索证券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参股,适时启动个案试点。健全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专业评审机制。
此外,会议还要求着力推进证券公司常规监管,《修订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净资本监控,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监管,提升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客户管理水平。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行为和投资顾问行为。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制度,改进分类评价工作。强化监管留痕机制,做好机构监管结合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和优化工作。加强证券评级业务监管。配合法院做好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多位券商人士指出,横扫全球的金融危机并没有阻挡国内监管层鼓励券商适当创新的步伐。在加强券商常规监管的同时,监管层明显加快了创新业务的推动进程,尤其是在直投、资产证券化等刚起步的创新业务上有较大的扶持力度。
深圳一家券商副总裁表示,监管层已明确将做好业内一直翘首期盼的融资融券试点,这将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同时增加券商新的收入增长点。针对融资融券的试点工作可能于近期展开,相关试点券商的名单、方案及指引都将陆续出台,这意味着融资融券工作有望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目前获得直投业务资格的券商为9家,监管层表示将继续扩大直投业务试点,此举将丰富券商的盈利收入来源,增强券商业务多样化。同时,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的形式开展的企业资产证券化,有望扩大市场规模,为更多的证券公司带来新收入。此外,券商还可以与银行合作,共同开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据了解,已有券商有意参股商业银行,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国泰君安金融分析师梁静认为,券商如能参股银行或者保险等金融机构,无疑将进一步完善其业务结构,扩大客户资源。从长期战略布局上来讲,形成混业平台对券商的盈利模式起到重要作用。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如证券公司能参股其他金融机构,将实现从“小证券”向“大金融”的转变。比如,券商参股商业银行后,完全可以利用遍地开花的银行网点来弥补自身营业网点不足的缺陷。相对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券商在专业投资、研究方面的优势非常明显,可以从很大程度上提高这些机构的专业性,进而达到互利互惠、一起做强做大的目标。
“加强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监管,提升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客户管理水平”———这一表述为多家券商人士认同。上海某大型券商负责人指出,证券营销活动的梳理整顿有助于建立券商合规运营的品牌形象,并能提高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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