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央行发布2009年1号公告,废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限制条件。
据业内人士介绍:“2009年保险公司、基金和证券公司的新增债券需求共计至少在6000-7000亿以上,即便地方政府债券推出与特别国债的巨额发行也难改2009年债市资金供大于求的局面,因此中小企业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债机会。在经济处于下调周期、银行惜贷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成本很可能低于信贷融资。”
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0月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1.5万亿,同比增长12.9%。然而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覆盖率却只有18.7%(发达国家贷款覆盖率保持50%的水平)。
1月6日,央行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快推进和创新资产证券化。继续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积极稳妥地推动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推动理财产品、境外机构等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本次央行发布1号公告废止“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限制条件,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措施逐步落在实处的具体体现。这为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集合债券,甚至中期票据打开了方便之门。
健全的市场不但需要多样化的产品,同样需要多元化的投资者。有专家建议,在降低债券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应进一步放开对银行间市场投资者的准入限制。其中包括信托、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和境外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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