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红珠)上周五,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布《关于在2009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大商所将在2009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自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8%,2009年2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6%。
另外,自2009年2月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2009年2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聚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5%,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4%。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发布证监会将整合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源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和开发利用
本报讯(记者 曲德辉)证监会于1月9日公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证监会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工作,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统计标准,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或者可能影响证券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其他统计资料。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统计工作。
《办法》中明确指出,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办法》要求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实提供证券期货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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