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要求高管薪酬合理发放,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需参照执行。
记者昨日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已向五大国有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高管薪酬要合理发放。而对于备受关注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各家保险公司都暂停实施。
保监会下达“限薪令”
“保监会下发限薪通知也是考虑到目前的实际经济形势。”一位国有保险公司人士评价说。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应与国情和保险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相符合。
早在今年8月,保监会公布《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薪酬做过一系列的规定。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后,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三部分组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增长率应低于公司薪酬增长率。
不过,此次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高管薪酬的要求并不限于五大国有保险公司,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需要参照执行。保监会没有给出具体的限定标准,但表示保险公司应完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高管绩效考核指标和薪酬标准。对违反规定和程序发放高管薪酬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金融业员工持股政策制订中
保监会在通知中称,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颁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早在2006年11月,中国人寿就曾公布了针对于A股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并定于当年12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因发行A股而暂缓审议。中国平安也曾表示有意出台A股的长期激励计划,也并未列上议事日程。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相应部门正在制订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在政策出台之前,各家保险公司都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对于国资委在今年10月份曾公布《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意见》,该负责人表示,金融企业的员工持股将另有规定。
中小保险公司早有持股计划
事实上,一些非国有的中小保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走的更远。早在2007年,都邦保险启动了员工入股计划,前后三轮共汇集资金7.2亿元。而随着近日公司高层纷争及大股东涉嫌挪用员工集资款事件曝光,都邦保险的员工也纷纷要求退股。
此外包括生命人寿、阳光财险、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也曾计划推出员工持股,但未获得批准。“这种保险公司在上市前的员工集资程序还无章可循。给了员工未来几年内上市的承诺,但从保险公司的盈利周期来说,三、四年实现上市也显得不切实际。”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评价说。(殷洁)
■ 原因
公司间相互招人
推涨高管薪酬
对于保险业高管高薪现象,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保险业人才匮乏,公司间相互招人是导致高管薪酬水涨船高的重要因素。同时,薪酬问题也是一个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就国有保险公司来讲,“出资人缺位”、“内部人控制”始终是个问题。他说,保监会不是国有资产代表者,只能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
■ 内容
高管薪酬结构
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组成。基本薪金根据各公司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保险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金则以基本薪金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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