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日前在“深圳上市公司2008年治理规范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放在突出位置。
张云东表示,为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深圳证监局除了要继续开展对会计师的年报审计监管,强化审计责任以外,还要落实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重点是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和强化对财务总监的问责。上市公司要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财务系统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下属机构会计核算、资金运用的管理和控制,从源头上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风险。财务总监是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在董事长、总经理做出不正确决策时,要敢于说不,要提醒董事长、总经理规范、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坚持原则。
2009年深圳证监局将把落实上市公司的会计责任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开展对辖区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财务人员配备、基础财务制度建设、财务核算与管理的规范性、财务系统使用等基本情况,同时建立对辖区财务总监的专项监管档案,加强对财务总监的问责力度。
张云东同时强调,上市公司要提高风险意识、严格控制高风险业务。他要求辖区内上市公司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特别是完善财务基础管理、内部授权机制和信息传递制度;不得从事违规的高风险交易业务,风险交易事项应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得作为日常经营事项全权交予管理层办理;上市公司应制定专项的风险交易制度,专项制度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的高风险业务应在年报中进行专项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张云东表示,上市公司要严格规范对外提供未公开信息的行为,公司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必须准确、完整并做到及时更新;要加强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严格控制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范围,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内幕交易行为;并做好2008年年报对治理非规范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张云东强调,上市公司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以制度化的形式落实监管要求,并强化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披露要求。各公司审计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核实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万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