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监管新规出台在即温州地下钱庄运筹弃暗投明
证券时报记者 孙 闻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央行《放贷人条例》即将进入审批程序,最快可在明年1月份推出。因此,民间金融资本备受鼓舞,纷纷筹划在政策开闸后弃暗投明,藉此实现合法经营。
600亿温州资金热盼正名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日前在出席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时透露,《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此消息让温州民间地下金融机构颇为兴奋。
“央行官员披露《放贷人条例》即将出台后,不断有人到协会来咨询政策信息。”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负责人周德文说。温州是国内民间资本最发达地区之一,历来被视为国内民间资金的风向标。根据统计,温州有30万家中小企业、民间资金总量约有6000亿,目前从事信贷业务的民间金融资金规模约有600亿元。
“此前央行、银监会都到温州来调研放贷合法化的问题,本协会曾经向调研人员提出过不少建议。”周德文说,“最近政府的一系列信号表明,《放贷人条例》出台的脚步越来越快了。”
据介绍,今年8月15日,央行首次称“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9月1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公众论坛上表示,为使民间金融行为走向规范,央行目前正在制定放贷人条例。
央行官员的最新表态说明,《放贷人条例》已经走到了审批层面,距离出台只差临门一脚。“根据我们获得的信息预测,该条例最快可在明年1月份推出。”周德文说。
据周德文介绍,为迎接政策推出,温州民间借贷人已经行动起来。“他们纷纷咨询从地下钱庄转换到阳光运作如何办理,从目前情况看,温州地下资金对获得政策许可的愿望非常强烈。”
放弃高利贷换取合法身份
温州民间资金为何对舍弃高利贷经营模式,转为合法化经营身份如此强烈?据周德文介绍,温州600亿民间金融资本一直以多种形式存在。包括私人、亲朋好友借贷,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还有名目繁多的机构借贷,包括投资银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以及典当行等形式。但这些形式的放贷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贷市场的纠纷一直不断。
温州大展公司董事长徐慧承认,温州民间借贷风险很大。如果借贷市场的呆账坏账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滋生非法暴力行为就难以避免。此外,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诸多问题。
据称,去年底,温州民间借贷短期拆借利率年化水平最高达120%,而按照《放贷人条例》目前透露的内容,合法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4倍。央行目前最新1—3年贷款基准利率为6.75%,按此计算,阳光化后的民间金融利率最高为27%。
而《放贷人条例》的出台将给予民间资金弃暗投明的机会,使市场化程度极高的温州民间资金舍弃高利息放贷模式,摆脱灰色身份,成为合规经营、受法律保护的阳光群体。
“现在来看,温州民间资金对获得合法营运身份持热情欢迎态度。”周德文说。此前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功试点已经证明,温州民间金融愿意选择合法化阳光化发展模式。
“但温州只有12家小额贷款试点公司,根本不能满足当地中小企业巨量资金需要。一旦实施《放贷人条例》后降低市场门槛,整个温州民间借贷行为将出现一个阳光化的热潮。”周德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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