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粮食中长期规划纲要发布:自给率稳定在95%以上 无海外屯田计划 -中国三年内将投入9000亿建设保障房 加大中低价位住房建设力度 -前10月查出官员问题资金58亿 姜伟新坦陈建设系统为腐败高发区 -西气东输工程将延至穗港 万亿铁路投资:基建和机车车辆获益最深 -中石化否认油价变动由公司先递交申请 国际油价下跌拖累煤价 -明年铁矿石价或跌至上世纪90年代水平 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数十中国留学生涉嫌伪造被英大学开除 团中央:冬季长跑不是作秀 -文化部拟处罚营业性演出假唱 全文 建议停播违规电视购物广告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本周释放千余亿资金 10月居民储蓄增加3155亿 -国务院会议提出扩大内需四大实施措施
环保部再推环境污染责任险 保险机构分散风险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1 月 13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环境保护部最近以一个全国性的工作会议的形式再次力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部副部长潘岳今天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就是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任务通过市场机制分摊或转移给保险机构,环保部门承担的环境执法、环境管理的责任并没有发生改变,改变的只是管理方式方法。

    今年初,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就表示,要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部门和保监会已经签署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从今年起在我国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两部门意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经营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将被要求参与近期此项制度的试点。

    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污染事故高发期,但由于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目前没有机制保障,企业应承担的赔偿和恢复环境原状的责任往往得不到落实,污染受害人不能及时获得补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用潘岳的话来说就是,“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

    潘岳认为,利用保险工具来防范环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有利于发挥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刘世昕)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相关文章:
潘岳:我国将正式建立环境污染责任险
环保总局保监会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 中石油中石化质疑
中石油中石化质疑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
环保总局保监会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
环保总局保监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险已提上日程
图片新闻:
我国研制交付尼日利亚的通信卫星因故障失效(图)
我国公布世界上最清晰完整的一张全月球影像图(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