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增值税转型明年元旦起推行 106家企业停止合并缴纳所得税(名单) -明年贷款投向将有较大调整 扩内需 消费、铁路及能源股或得利 -银监会明确二套房贷不放松 光大优惠夭折 招行否认偏松房贷细则 -广东应对企业倒闭引发欠薪事件 农民工返乡潮 研究生起薪2500 -民营油企先降价:汽油最高降幅每升0.74元 两巨头部分地区自降价 -532家公司业绩预告:逾半数喜15家亏损过亿 大小非过桥减持锐减 -珠海驾车故意撞人24人伤亡 嫌犯被击毙 南宁遇百年同期最大洪水 -中石油上市1年市值蒸发7万亿 丢市值首位 A股明年回报率达11% -明年大幅提高粮食收购价和农资补贴 甘肃苹果1斤8分钱无人问津 -178家企业上"裁员名单" 白领自危 北京3成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
证监会修订草案规范券商业务范围审批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1 月 06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证券公司应当距前次申请获准超过6个月

  新浪财经讯 今日,证监会公布了征求公众意见后修改后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针对此前较受关注的申批业务种类时间限制问题,证监会认为,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只有6种,如规定“一次可申请增加4种业务”并取消“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距前次申请获准已满1年”的限制,则等于不设限;另外为了给新业务的推出预留空间等原因,将草案“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持续经营已满一年;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距前次申请获准已满一年”修改为“再次申请增加业务种类的,应当距前次申请获准超过6个月”。

  证监会表示,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应循序渐进,为了控制证券公司增加业务种类的节奏,防止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张与其管理能力的提升不相匹配,从而防范证券公司因快速扩张而引致的风险,对证券公司一次申请增加的业务种类及两次增加业务的时间间隔作出限制是十分必要的,正是基于这个立场,在采纳了多数意见后,对上述草案做出了适当修改。

  此外,证监会还对关于申请材料中的“法律意见书”问题做了修改,删除了第九条第一款中关于“法律意见书”的规定,另外在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创新业务申请材料的规定中,增加了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在第九条第二款关于申请存在控制关系的证券公司已经营业务的规定中,也增加了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

  除了以上两条,第八条第(八)项已明确将“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作为增加业务种类的审慎性要求之一;草案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减少的业务涉及公众客户的,还应当提交平稳处理客户相关事项的方案及书面承诺”。(徐安)

来源: 新浪财经

相关文章:
证监会拟松绑券商业务范围审批 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将有条件分步骤放宽外资持股比例与合资券商业务范围
券商业务牌照将“挂钩”新分类级别
券商业务牌照将“挂钩”新分类级别
证监会发布系列监管措施决定 部分券商业务受限
券商业务或将全面引入持牌人制度
图片新闻:
北京公积金贷款调整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80万 由年取改月取
马英九与陈云林会面 双方互赠礼物[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