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公司债回购质押标准放宽至AA级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新规定,公司债券作为回购质押券的标准,从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AAA级放宽到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
通知所指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所称的公司债券,即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根据通知,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债券的发行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上发行期间,竞价系统于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接受投资者认购申报,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
公司债券作为质押券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业务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可通过固定收益平台进行,待技术准备就绪后也可通过竞价系统进行;固定收益平台的交易商可代理客户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
通知规定,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现货和质押式回购交易比照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执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债券部分的现货和质押式回购交易比照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已上市的企业债券和可分离债,符合新质押式回购资格条件并登记到持有者证券帐户的,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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