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出境旅游后剩下的小额外币,将可在银行之外的特许网点进行兑换,并且还有望获得比银行牌价更划算的兑换价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正式批准在京沪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浦东新区昨天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成为首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地区。
浦东机场、张江地铁站有3兑换点
记者昨天从首家试点企业——张江艾西益(ICE)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现已在浦东国际机场和张江地铁站设有3个兑换点,即日起可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双向兑换,可兑换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港元、澳大利亚元等15个币种。
目前,境内个人凭身份证,每人每日累计可兑换不超过5000美元外币,一年兑换数额不超过5万美元;境外个人凭护照,每人每日累计可办理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业务。
“在获得正式批文之前,我们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境内外个人结汇业务,也就是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而人民币兑换外币的业务只能针对境外人士。现在,我们已经启动针对国内居民的双向兑换业务。”张江艾西益(ICE)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曦告诉记者,由于浦东机场和张江地铁站附近大量外籍人士有外币兑换的需求,因此该公司首批3个网点选择了机场和张江,其中浦东机场有2个。在正式获得特许兑换资格后,将在更多有实际需求的地方设点,如新天地、豫园等。
到货币兑换公司比银行更划算
据悉,货币兑换公司需要在国家外汇管理相关条例的框架下开展业务,市民兑换外币需出示身份证,而兑换点将录入办理者的相关信息。
与银行相比,货币兑换公司今后将在网点分布、服务时间和品质、汇价差等方面发挥优势,与银行展开同类业务的竞争。
货币兑换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货币兑换店的设立成本相比银行网点要低很多,而且相关政策也允许兑换公司自定汇价、自负盈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货币兑换公司将会在兑换价格上与银行实行一定的差异,以吸引目标客户。也就是说,市民持同样数目的外币,有望在货币兑换公司获得比银行更多的人民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短期来看,货币兑换公司的网点优势还是无法与银行相比,但是他们在外币兑换方面更专业,并且通常不需要长时间排队。在服务时间上,目前浦东机场的网点为24小时营业,今后在新天地、豫园等闹市区的网点营业时间,也将直接和当地的商场营业时间接轨。
为世博期间高效货币兑换做准备
在浦东新区率先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继2005年推出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九条措施”之后,人民银行、外汇局同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政府密切合作,完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将进一步推动浦东综合配套改革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为2010年世博会提供高效便利的货币兑换服务做好准备。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本外币兑换市场一般由银行网点、特许外币兑换商和一些特约商户组成,针对不同客户人群和客户特点构成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此次浦东率先试行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将有利于发挥经营机构营业时间长、兑换币种多样、经营机制灵活、专业化服务等优势,同银行的兑换业务形成互补,更好地服务于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
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问答
●何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外汇局批准,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兑换等。
●本次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有哪些主要内容?
这次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的业务。二是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机构,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挂牌交易汇价。三是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须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外汇局实行全过程监管。
●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有适合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经营场所及设施;(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4)具有外币代兑机构资格一年以上;(5)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本外币兑换或相应业务经验;(6)每一个经营网点配备不少于2名熟悉外汇管理政策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工作人员;(7)具备逐笔完整记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条件,以及以醒目方式展示兑换币种和牌价的设备及设施;(8)具备外币定价、本外币现钞调运、配钞、存储、保管、托收等条件;(9)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接入的软硬件条件;(10)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如何为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经营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应参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兑入、兑出业务,并对兑入、兑出业务实现限额管理。(1)年度总额内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兑入或兑出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2)年度总额内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办理兑入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境外个人办理无结汇水单的兑出业务,每人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含),对设立在境内关外场所的网点,该限额可调高至等值1000美元(含)。(3)上述业务应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规定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李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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