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游客大部分未买旅游保险
我国探索建立旅行社重大灾害事故超赔责任保险机制取得重大进展。记者昨日从“2008旅游保险论坛”上获悉,该机制初步设想是:在旅行社遇到重大灾害事故时,当整体赔偿金额大于旅游责任险赔偿限额的情况下,可再由保险公司提供一个超赔责任保险。
对此,保险业专家表示,超赔责任保险将有效扩大保险保障,增强旅游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并充分体现保险作为避险工具的功能。
游客投保意识亟待提升
根据四川省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此次汶川大地震中受灾波及游客逾5000人,其中境外游客832人,国内游客4335人,不幸遇难游客近50人。令保险业尴尬的是,在国内游客中,大部分人均未购买旅游保险。
对此,上海保监局局长孙国栋表示:“近3年的时间里,旅游保险尤其以旅游意外险为代表有着飞跃式发展,旅游保险收入增长1倍以上。”但孙国栋坦言,与日益壮大、迅猛发展的国内与出境游人数增长速度相比,旅游保险投保的发展速度仍显落后,与成熟的国际旅游保险市场及保险意识有着一定差距。
来自零点市场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618位市民进行的电话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旅游消费者表示,在出行时不会购买旅游保险或者对于购买旅游保险意识模糊;而购买旅游保险的人们,保险金额多在百元以下。
“投保意识薄弱已经成为阻碍旅游保险发展的主要原因。”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责任信用保险部总经理吴晓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国际航空协会审订旅行社商会有限公司副主席利伟强告诉记者,消费者或多或少存在规避风险的侥幸心理,不清楚如何进行风险转移,对如何购买旅游保险缺乏了解及实际操作经验,对于旅游保险存在很多误区,这些都是造成旅游保险购买率低的原因。
在利伟强看来,旅游业、保险业和政府应该加强对旅游保险的宣传普及力度。他进一步指出,近年来,中国旅游市场不断壮大,但是航空行李遗失风险增大,旅行中紧急医疗援助、医疗费用昂贵,石油、飞行成本价格高企,航空公司面临财务考验,这些外部环境都给旅游保险市场发展提供了条件。
旅责险统保制度呼之欲出
“目前,上海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率是100%,但是旅行社在分散投保时,为控制成本大幅压低保费,保险公司为求规模大幅度降低保费,无序竞争现象非常严重。”吴晓红告诉记者。
据了解,按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费率规定,投保200万元赔偿限额,应缴纳8000元保费,而目前市场保费已降至2800元。
吴晓红进一步指出,无序低价竞争导致各保险公司将旅行社责任保险列为非效益险种,在承保条件无法改变的前提下,尽可能苛刻理赔标准,以拒赔或少赔的方式控制赔付率。“目前,在上海市场的简单赔付率为63.7%,对大部分保险公司而言,赔付率已经非常高。”
但是,旅行社责任保险涉及到普通百姓的人身伤害补偿及保障,一旦旅行社因无法转嫁风险而在面临高额索赔时发生破产、逃逸等行为,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后果。对此,孙国栋向记者透露,为进一步做好旅行社责任保险工作,针对此类险种行业牵涉面小、保费规模不大、保险资源有限的情况,“我们认为,应该推动旅游行业建立旅行社责任统保制度”。
记者了解到,人保财险目前已经开始在成都、浙江等地推广旅行社责任统保制度,即由人保财险承接当地所有旅行社的责任保险,统一理赔。
产品种类需要突破创新
与旅行社责任保险相比,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情况并不乐观。据2007年上海保险市场数据显示,非寿险保险公司中,旅游意外保险(不含交通类意外险)的保费收入仅为5200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3%。
“事实上,旅游意外保险才是直接与游客利益挂钩的产品。”安达保险集团旅行险东南亚区总监叶永雄告诉记者。
一般来说,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险费,一旦旅行社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行为,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吴晓红说,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它的标的其实是旅行社因本身“过失、失误”对游客造成的伤害。以此次地震灾害为例,因为旅行社责任保险将地震列入了免赔范围,游客因地震造成意外伤害无法获得理赔,“因此,对于游客而言,除了旅行社责任保险,其他商业保险如旅游意外保险同样重要。”吴晓红指出。
叶永雄建议,保险公司在传统的旅游保险对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风险保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设计出包含保障高风险运动、24小时紧急救援、个人钱财、行李盗抢、旅程延误、个人责任的产品。
与此同时,在产品销售渠道上进行创新。叶永雄指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电话营销、网络营销、手机短信等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和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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