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研究探讨针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险产品”,中国人寿公司产品开发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
据悉,大灾后,在积极理赔的同时,如何充分发挥保险服务社会的功能,也是保险监管部门工作重点。而保险产品创新成为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和引导的方面。
面对地震灾难,如何通过创新保险产品建立一种长效的灾害救助体制?近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宣布推出为“地震孤儿”专项开发设计的公益性产品“太平英才守望教育年金保险”,这是巨灾发生后,我国保险业推出的第一款专项巨灾救助保险产品。
专家分析,通过年金方式可以将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购买此公益产品为地震孤儿提供长期的一对一爱心援助。毕竟,捐赠是一时发生的,可持续性将受到考验。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由于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缺乏直接沟通,没有利害关系,加上属于公益事业的基金谁来监管等问题尚不明晰,因此,操作上还存在一定困难。
但不管有多少争议,保险产品服务社会,根据新情况及时推出适合社会需要的产品,是保监会一直坚持的观点,也是保险公司在不断探索的新领域。中国人保于23日紧急部署,为民政部重点救灾专用帐篷生产定点企业——浙江湖州银格户外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和浙江泰普森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近10万顶救灾帐篷赠送保额高达1.12亿元的产品责任保险。
不过,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朱俊生表示,保险产品创新需要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国目前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很难以自身风险承担国家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因此,要想大灾后的保险创新更上一层楼,必须有国家巨灾风险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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