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到香港地区设立机构,开展资产管理类相关业务。这是证监会批准券商赴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之后的又一举措。
证监会昨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根据新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基金在香港设立的机构 可以采取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形式。
《规定》显示,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地区设立机构前,应当对香港的市场状况、监管环境以及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不应由于到香港设立机构影响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业务运营,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可以扩大投资范围。”昨日,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同时表示,由于港股直通车尚未开通,境外分支机构或许将成为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的一个渠道。从宏观上看,在香港开设机构有利于稀释境内的流动性,降低国家的外汇储备。从经营上看,由于香港投资者的国际化水平较高,因此有利于整个基金团队的成长。
但郭田勇也表示,在目前人民币升值、港元紧贴美元走软以及QDII基金出师不利的背景下,境外机构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证监会《规定》的出台将加快我们走出去的步伐。”昨日,多家老牌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他们普遍认为,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有利于QDII基金研究员对一线市场的调查以及基金经理对QDII基金的管理,也便于基金公司对人才的储备。“同时,这也是基金公司完成对外资本输出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CEPA补4)有关内容,证监会一直在研讨内地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步骤。2006年1月1日,证监会发布消息,凡是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可以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可以到香港经营期货业务,包括设立分支机构。
此后,基金公司“走出去”的步骤列入证监会日程。作为呼应,香港证监会于去年12月表示,内地基金公司短期内有望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并且非常看重基金公司的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及财政方面的稳健性。(记者 崔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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