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座谈会,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通报了保险业抗灾救灾最新情况,并与业内外专家就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截至2月24日,保险业共接到雨雪灾害保险报案94.7万件,已付赔款超过16亿元。从险种看,机动车辆保险报案74.2万件,已赔付6.8亿元;企财险及建工险报案5.03万件,已赔付6.28亿元(含电力行业赔付3.32亿元);农业保险已赔付5770.8万元(涉及能繁母猪6.07万头,已赔付4932.4万元);农村住房保险报案1.39万件,已赔付987.9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2.02万人,已赔付2720.3万元;健康保险涉及2.23万人,已赔付3706.5万元。
袁力指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业更好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必然选择。目前,政府承担了较大的灾害补偿责任,尚缺乏市场化的应对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利于发挥市场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改善我国巨灾损失补偿机制,提高全社会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整体实力明显增强,积累了一定的抵抗巨灾风险的实力。同时,全行业大力发扬“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行业理念,自觉将行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为民分忧的意识不断增强。保险业已经基本具备了参与巨灾风险管理的“硬实力”与“软实力”。
袁力表示,保险业要积极总结经验,从丰富的保险实践中挖掘巨灾保险经营规律。要加强对巨灾保险相关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保险理论对保险实践的指导作用。保险监管部门要重视各方的意见与建议,提高监管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会上,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国际巨灾保险制度风险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出建议。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应对巨灾的能力还很薄弱,开展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已迫在眉睫。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尝试建立巨灾风险数据平台和巨灾模型,为建立巨灾保险提高技术支持;探索利用保险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予以分散;研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借鉴国外巨灾风险的处置机制,设立多重防火墙;建立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国务院相关部委有关人员、部分高校专家学者、相关保险公司、部分新闻媒体以及保监会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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