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相关准则盯住基金公司透明度
一到基金年报出炉的日子,基民王先生就开始发愁,前几年,面对一堆和业绩快报出入较大的数字,他总觉得不知所措。同是基金年报,有的公司在业绩汇报完毕后都有会计师出示的审计意见,但就个别公司此项为缺省,而这些细节将在2007年的年报中得到统一。证监会日前正式颁布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根据要求,即将公布的2007年基金公司年报在内容和形式上将更加规范。
根据《准则》,今后证监会将对基金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事后检查。例如上述基民在业绩快报和年报中看到的数据不符的现象。证监会表示,如发现公司未按本准则要求及时报送资料,或者所报资料中存在遗漏、虚假和欺诈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或未能独立、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的,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此项条例的实施,将使整个基金业前进一大步。”在得知《准则》出台的消息后,很多投资者和基金业人士持有这样的观点。与此同时,新《准则》还对基金年报的其他细节重新进行了规范。例如基金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正文中全文转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不得随意修改或删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已签发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公司应在将年度报告报送证监会之前,将其递交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此外,《准则》规定,基金公司除了披露截至年报发出时的持仓明细外,还应披露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关联方同公司进行交易的,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的类型、交易金额、定价政策等。
而对于目前发生频率最高的基金公司人事任免情况,《准则》也给出了更细致的要求。
按照《准则》要求,基金公司应披露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任期起始日期、简要工作经历、以及在本公司以外所担任的职务,独立董事也应披露上述事项。基金年报还应披露公司现有基金经理人数,采用列表或其他合适的方式披露基金经理的姓名、管理基金的名称、作为该只基金基金经理的起始日期及任期、主要学历、经历及基金管理经验。如果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发生了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