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日前表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会秘书制度,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治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袁力提出,各公司要把设置董事会秘书作为规范董事会运作的重要内容,对董事会秘书的产生、职责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必须是公司高管人员或由高管人员兼任。根据保险业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秘书应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即发挥治理结构具体工作推动者的作用、发挥治理结构监管具体规定落实者的作用、发挥信息披露组织者的作用。
袁力说,下一步要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严格任职资格审查,加强履职评价,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研究建立董事会秘书自律机制,通过适当的方式加强董事会秘书自律。另外,要继续完善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议题进行研讨和部署,使之成为董事会秘书相互沟通、共同交流、促进工作的有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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