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均表示,按照央行对“二套房”最新下发的《补充通知》精神,他们已明确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其中,民生银行和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都已接到总行的认定细则的通知,其他三家银行还未收到总行的细则通知。
深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个贷部人士表示,他们行还是以人行征信系统为依据,至于纯公积金贷款,如果系统中查不到贷款记录就视为首套。虽然省公积金贷款没有次数限制,但是南京市公积金贷款规定一个人只许贷一次,想钻空子也不容易。至于首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如果客户想要享受首套房的下浮优惠利率,就必须自己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是首套,或者自己去房产部门开证明,如果不能提供相应证明,银行就按第二套房对待,银行没有时间和精力逐笔去房产部门查。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表示,纯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记录,他们会上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系统去查,人力投入肯定是有的。对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认定,他们行是以三口之家90平方米为界,低于这个标准的就按首套算。省农行表示,对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他们以各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但在细则下发前的过渡期内如果有贷款业务操作难度很大,可能会暂缓处理。省中行也表示,在过渡期内有分歧的房贷业务暂时不办。
记者了解到,省银监局近日召集各家银行开会时特别强调,对于纯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客户首套住房面积查不到相关证明的,各家银行可以通过当地银行业协会去与相关部门沟通。一家国有银行江苏省分行房贷部门人士表示,如果客户以前是用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银行要查询该客户的纯公积金贷款,还是面临一些困难的。因为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全省各地都不一样,省公积金是查不到的,而南京市公积金银行虽然能查到,但它的数据系统并没有与人行征信系统对接,如果要银行逐笔去查记录也不太现实,人力投入吃不消。这个问题最终可能还是需要人行出面与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和房管部门协商解决。
另外,按照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客户办理第二套房贷款时,还应向银行提供首套房住房面积。这位人士无奈地表示,客户首套房的面积大小,银行也无从查证,这个最权威的认定部门是各地的房产部门,而各地房产部门的数据也没有与人行征信系统对接。各家银行也在向人行提要求,希望人行与房产部门一起解决这个问题。
五家银行的认定标准基本一致
1、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在人行征信系统有记录、贷款结清再贷仍视为第二套。
2、公积金贷款也一样,只要贷过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征信系统中留有记录,即便结清再贷仍视为第二套。
3、对于纯公积金贷款以及如何认定“首套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几家银行都表示“操作起来仍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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