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整个经济体来说,风险是否能够清晰地分离和释放,是金融安全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从股指期货产品本身的性质和功能看,股指期货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能把基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剥离出来,变成可交易的产品,使得风险可以得到有效释放,从而有利于增强经济体抵抗冲击的能力。股指期货能否顺利推出、平稳运行和正常发挥其功能,除了实行现行商品期货交易结算中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办法外,还应参考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通行做法,考虑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实际上,我们设计了多道“防火墙”来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
一是建立风险隔离制度。股指期货的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经纪业务,必须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期货公司进行,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介绍经纪商为投资者提供股指期货交易的辅助服务。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期货业务和证券业务隔离,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和现货市场隔离。而且,随着《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期货公司的治理水平,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管理将进一步强化期货公司风险控制水平。
二是结算会员制度。作为一项分散和减少风险的制度安排,中金所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四类,按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对客户的顺序进行结算。通过提高结算会员的资格标准,使得实力雄厚的机构成为结算会员,从而达到分层逐级控制和承担风险的目的。而且这种“金字塔”型的立体控制结构,可以把市场风险通过分级、分层、分散的办法进行有效避免。
三是结算联保制度。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必须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从而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保障。中金所建立了联保制度,在结算会员之间实现风险分散。这样的设计能增加市场自身消化风险的能力,有效防止风险扩散。
四是初步建立了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的跨市场联合监管机制。2007年8月,跨市场监管协作体制的框架正式确立,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信息畅通、机制健全、讲求实效为原则。其主要内容是构建包括信息交换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共同风险控制机制和联合调查机制等在内的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联合监管协作机制,最终实现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保障现货和期货市场健康协调发展的目标。
此外,股指期货保证金也将纳入保证金监控体系中。期货保证金存管的安全性是期货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石。证监会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的总体原则,建立了新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来具体运营。股指期货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后,股指期货保证金也将纳入安全存管的监控体系,这将大大增强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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