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用燃气综合保险开始投保工作,预计上海约有100万户家庭参加该项保险。
燃气综合保险采用自愿投保的方式,用户在收到附加在燃气账单的保险凭证后,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保险。若要参加保险,用户可在全市燃气账单缴费点完成投保,投保信息将由燃气公司直接反馈给保险公司;若不参加保险,只要将所附的保险凭证联撕下即可。
据悉,这款燃气综合保险是国寿上海分公司和人保上海分公司联手开发推广的,保费为10元,保险责任涵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两个方面。其中,国寿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的身故保额为4万元、医疗费用保额为1万元,每户家庭累计身故给付和医疗费用补偿分别为12万元和3万元。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保险为每户家提供最高保额4.5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
燃气综合保险业务开展至今已有8年。期间,该保险历经了多次调整。2000至2003年,年缴保费5元,人身保障每人2万元,每户6万元,财产保障每户2.25万元;2004-2005年,年缴保费上升至8元,人身保障每人3.2万元,每户9.6万元,财产保障每户3.6万元。
国寿上海市分公司团险部总经理廖冰表示,该综合保险业务开展至今,仅人身意外上海保险这一块,平均每年有40人因煤气中毒身故获得保险赔偿,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获得医疗费用补偿。
廖冰认为,燃气综合保险费率比较低,原因在于采用了特殊风险单独承保的方式。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责任可能覆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很多方面,故费率要高。当然,随着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不少家庭成员都投保了普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这并不冲突。客户不幸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双重给付。
据了解,保险公司还将积极酝酿燃气综合保险的自动转账功能,以方便广大用户进行投保。(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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