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数据库系统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今后期货公司诚信数据将有望纳入数据库中,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协会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方面的职责。
新修订的规则包括总则、数据库类别和内容、信息报送和整理、信息公示及查询、数据库管理及安全维护和附则等六个章节。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则的修改颁布基础上,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协会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方面的职责,协会在前期还就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业资格注册和公示、执业行为准则、后续职业培训、执业检查、纪律惩戒和申诉等方面制定了5个自律规则,并向监管部门、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会员单位和地方自律组织等业内各主体征求了意见。
协会在2002年12月颁布的《中国期货业协会团体会员、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暂行规定》和《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网上公示实施办法》也因管理办法的修改而面临重新修改整合的要求。鉴于数据库系统已使用5年以上,在这期间,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行业对数据库使用上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因此,数据库系统需要进行改版升级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管理办法中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界定变动较大,数据库需要进行全面改版以适应新的管理办法的要求。
中期协有关人士表示,修改整合数据库管理和网上公示规则的基本思路是:以条例立法精神和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以可操作性为前提,统筹考虑,兼顾前瞻性,建立健全科学、系统和规范的行业信息数据库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提高自律管理效率,促进期货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要求尽量精简条目,简化流程。把原数据库管理规定和网上公示办法合二为一,加强数据填报、查询的完整性。
此外,协会在起草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两种情况,并对一些无法确定的情况留下伏笔。例如,如果今后把期货公司诚信数据记入到数据库中,在数据来源尚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先进行简单概述,在期货公司综合评价体系项目完成后,另行制定规则或对本规则再进行完善。(申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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