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周小川在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工作会议称,下一步将研究启动在律师、房地产和彩票行业等特定非金融领域开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
央行将制定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申报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长周小川在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工作会议称,下一步主要工作是修改或调整我国《刑法》关于洗钱犯罪与恐怖融资犯罪的规定,增加法条的可操作性,提高洗钱罪与恐怖融资罪的调查、起诉和判决的效率;完善反洗钱行政法规,研究、制定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申报制度,建立人民银行与海关之间的反洗钱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证券业与保险业机构的反洗钱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反洗钱监管范围,研究启动在律师、房地产和彩票行业等特定非金融领域开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各国金融情报中心之间的合作,建立健全防止与打击非法资金跨境流动机制;全面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打击上游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
2007年11月9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全国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讨论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重点研究部署落实《我国完善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行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23个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作了主题发言,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作了书面发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主持会议并对《我国完善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行动计划》具体方案作了详细说明。
周小川说,自2006年12月召开第三次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突出表现在颁布和正式实施了一系列反洗钱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顺利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式成员,发现并移交大量可疑交易线索。这对于我国深入参与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作,有效打击洗钱,进而打击腐败等上游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周小川强调,我国反洗钱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方面仍需改进和完善。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国反洗钱制度,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下一步主要工作是修改或调整我国《刑法》关于洗钱犯罪与恐怖融资犯罪的规定,增加法条的可操作性,提高洗钱罪与恐怖融资罪的调查、起诉和判决的效率;完善反洗钱行政法规,研究、制定无记名有价证券出入境申报制度,建立人民银行与海关之间的反洗钱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证券业与保险业机构的反洗钱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反洗钱监管范围,研究启动在律师、房地产和彩票行业等特定非金融领域开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加强国际合作,扩大各国金融情报中心之间的合作,建立健全防止与打击非法资金跨境流动机制;全面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活动,打击上游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张平在书面讲话中指出,反洗钱工作是当前国际新形势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金融业健康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张平强调,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需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目标,有序推进反洗钱工作。要以《反洗钱法》为依据,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成员单位新职责,抓住各个阶段牵动全局的中心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措施,继续扎实推进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有计划开展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积极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全面推动反洗钱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制定措施,切实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我国成为FATF正式成员后的各项后续工作。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财政部、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应尽快拿出细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完成时限。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部门实际,提出辅助性工作方案。三是统筹协调,形成反洗钱领域的良性合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反洗钱工作的整体利益,从大局出发,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及防范、监测、侦破、宣传体系,形成良性合作机制,共同把反洗钱工作推向深入。四是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五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赢得国际和国内社会对中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参会单位负责同志认真讨论了周小川所作的工作报告和苏宁对行动计划的说明,并对本部门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的情况进行了交流。(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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