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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认定有“指引”房贷申请重新开始办理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1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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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相当一部分银行仍未出台有关房贷新政的实施细则,但据记者了解,大部分银行的营业部已经获得相关“指引”来认定第二套房,因此早前被新政“搁置”下来的房贷申请已经重新开始办理。据媒体报道,早前监管层召集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商讨“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确定了以下三条原则: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已结清贷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据忆达按揭公司介绍,目前广州除了建行以家庭来认定第二套房外,其他各行营业部基本都以个人为单位来认定,而且除遵照上述三项原则外,还有就是首次贷款是商铺性质的,再做住宅按揭仍当第一套房来认定。

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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