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之三:银行封锁第二套房贷
该人士透露,在10月中旬央行、银监会召集的联席会议上,工、农、中、建、交等5家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门的负责人均出席了会议。会上,尽管央行、银监会对于坊间传言的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的标准不置可否,但是却明显倾向于以“户”为认定单位。“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如果以‘个人’为单位,那么三口人就可以购买三套房子。”
上述人士表示,“同理,更多的人可以购买更多的房子,这显然与央行、银监会出台政策的初衷是相悖的。”而此前,沪上曾有多家银行表示,以“户”为单位存在认定难度,倾向于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认定。
“以目前央行、银监会倾向的标准来看,建行提出的细则通过核准的可能性最高。”上述人士认为,一旦建行的标准获得核准,其他银行也很有可能效仿其标准,执行以“户”为单位的认定标准,至于建行首付50%的标准,该人士表示,其他商业银行很可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另行制定,并不一定会按照建行的标准报备。
调查之四:颤巍巍等待央行口令
黄金周一过,各家银行便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细则,由于各自的解读不同,一度有分析人士推测,央行、银监会下一步将出台关于争议较大的第二套房的认定细则,统一各行标准。
就在万众缄默等待通知的同时,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建行董事长郭树清突然公开表示,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细则,明确了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要以“户”为单位,并将北京地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了50%。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各大银行的关注,随后,交通银行副行长叶迪奇也公开宣称,“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交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这也就意味着,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外一方通过贷款买房时仍可视作第一套住房。而对于曾经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其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时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
随后记者走访了其他各大银行,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浦发银行在内的多家中资银行均表示房贷细则正在拟定过程中,而一些外资银行,如汇丰、渣打等,也表示细则正在拟定过程中,尚不能对外正式公布。
“目前各家银行有关房贷的细则制定出台后都需要报备银监会核准,才能正式对外宣布。”
一位国内大型国有银行的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实际上,现在没有一家银行通过银监会的批准,所有的细则都是各家银行自己初步拟定的,都在上报的过程中,没有获得上级主管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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