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近日宣布,将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范围,将试点省份从现在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这也就是说,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
银监会表示,截至目前,吉林、内蒙古、湖北、四川、甘肃、青海等6个试点省(区)共核准2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1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这三类新型机构目前共筹集各类资本1.27亿元,资产总额达3.2亿元,存款余额1.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亿元。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这些机构的设立,打破了这些试点地区过去(农信社)独家经营的局面,虽然(现在试点)面大了,但是仍然是试点,在每个省,我们初期仅选择一到两家先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逐步推开。”
银监会表示,除了已有的三类机构外,他们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同时考虑设立其它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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