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承诺函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并购重组申请人接触事项的有关说明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审核工作底稿
4.并购重组申请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并购重组委审核工作的承诺函
附件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承诺函
本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郑重承诺:
一、本人在任并购重组委委员期间,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人将遵守社会公德,以端正的个人品行自觉维护并购重组委形象,并承诺在履行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职责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为基础,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独立发表个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对此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和监督;
四、本人接受并愿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就并购重组委有关事宜进行的调查;
五、本人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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