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公布《关于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的通知》称,自2007年8月6日起,在中小企业板实行临时报告实时披露制度。
通知指出,中小板上市公司通常应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15:30后通过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临时报告。上市公司报送的临时报告在上午11:30前获得深交所确认的,于当日中午11:30-13:00期间在指定网站披露;在上午11:30后获得深交所确认的,于当日下午15:30后在指定网站披露。
上市公司在8:30-15:0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的,深交所当日发布的行情信息中公司相关“证券简称前缀”左起第4位将增加字母“A”的标识。
在四种紧急情况下,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相关证券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市场交易期间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临时报告。这四种紧急情况分别为:一、公共传媒中传播的消息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需要进行澄清的;二、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交易异常,需要进行说明的;三、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已经泄漏的;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此外,上市公司履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将临时报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通过中小企业板网上业务专区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在第一时间报送该所,经深交所登记确认后通过巨潮资讯网对外披露。
深交所还提示指出,该所2006年5月发布的《关于在中小企业板试行澄清公告网上实时披露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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