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交强险基础费率何时调整,会调整多少,涉及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为此保监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保监会届时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
郭左践说,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要负责对保险公司一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向社会公布结果。根据交强险经营整体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可以允许或要求保险公司调整基础费率,对费率调整幅度过大的应当听证。
“但现在要说基础费率什么时候调整,怎么调整,还给不出明确的答案,要等经审计后的经营结果出来以后进行分析。”他说。
郭左践表示,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这一年其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8月1日前,各公司要将事务所审计过的专项报告报到保监会,保监会进行汇总分析以后,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是盈利还是亏损,盈利空间有多大,亏损又有多少,费率调不调,怎么调整,怎么运行,这些问题到时候都要具体分析。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调整幅度过大就要进行听证。
有网友提出,交强险面对“暴利”质疑时,保监会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披露交强险的月度数据或季度数据?郭左践表示,保监会首先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对交强险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后向社会公开。再者,责任保险的经营有其自身的规律,一月、两月或一个季度看不出经营结果和全貌,必须等一个周期结束以后的数据才有意义。保监会要科学合理来做信息披露工作。
郭左践解释说,交强险保单的有效期是跨会计年度的,去年7月1日以后买的保单,到今年6月30日均未满期,赔偿的责任还没有完结。比如说今年6月30日发生了一起大的赔案,保险公司要查勘、定损,因为查勘定损还要一定时间,虽然7月1日之前没有赔出去,但是这块赔款必须提出来,作为准备金放在那里,等该事故全部查勘定损完毕,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没有争议了,就把这部分钱赔给消费者。这部分钱并不能算公司的利润。所以保险有区别于一般工商生产企业的核算方法。保监会按年度公布交强险数据,是按照科学规律、按照法律的要求负责任地向社会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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