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电脑(000066.SZ)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需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补正材料。
截至2007年7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商务部关于本次收购的批复文件,故公司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补正材料。
此前5月15日,长城电脑发布公告,拟以11.4亿港元等值人民币正式对外宣布收购京东方持有冠捷科技10.27%的股权。冠捷科技显示器产业占全球28%的市场份额,居于第一。当时分析师们普遍认为,长城电脑仍存在进一步增持冠捷科技的可能。(王如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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