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调整后的交强险新条款将正式实施。根据重大疾病保险及投连险、万能险新规所设计的保险新品,也将分别于8月1日和10月1日亮相。新老保险条款相比有哪些改变?是否给投保者带来更全面的保障?
保险专家提醒,新老产品交替的“过渡期”,消费者不必听取促销急于选择老产品,而应认清自己的需求所在,也许调整后的新产品会更加适合你。
交强险:浮动费率向全国版“看齐”
出台时间:7月1日新品特点:已实现的上海版费率浮动机制,在新条款中与全国版浮动费率完成对接。此外,基础费率的下降预期也将成为关注点。
案例:马先生驾驶的是5座家用车,去年缴纳交强险保费在1050元的基础上打了9折,为945元。这一保险年度中,他的交通事故浮动为0,但是在安全违法方面,逆向行驶一次,闯红灯一次。
如按新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马先生今年所缴保费会因为2次违章上浮20%,即1260元。而根据现行的上海版浮动办法,要上浮40%,即1470元。
7月后,上海交强险条款对接全国版。依据近期推出的全国版浮动办法,费率的厘定标准包括6类交通事故以及8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上海版与全国版差别最大的是交通事故浮动因素。在全国版浮动办法中,上一个年度、两个年度、三个年度及以上没有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分别下浮10%、20%、30%;上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不变;而上个年度发生两次或以上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保费上浮15%,上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费上浮30%。
而在上海现行的浮动办法中,相关交通事故是以赔款的次数及多少作为参照物的,上年度没有赔款,保费下浮10%;发生三次以内,保费不变;发生三次以上(不含),上浮10%。
此外,监管部门已于近期就交强险盈亏情况在几家代表性的财险公司进行了审查。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低赔付率以及各方争议的交强险的中介制度无故增加40亿元成本等,交强险保费很有可能在7月后有所下调。
重疾险:必保6种重大疾病
出台时间:8月1日新品特点:统一定义了25种疾病,且规定必须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常见与多发疾病,且判断方式也将改进。
案例:前年,张女士买了重疾险及相关住院医疗险。今年3月,她觉得颈下有硬块,病理报告显示为“双侧结节性甲状腺肿,左侧乳头状微小癌”。进行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手术后,她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
由于她所患早期“甲状腺或膀胱的乳头状癌”属于责任免除范围,未满足所投保的重大疾病险的条款中对于癌症的规定,因此没有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只获得5000元左右的住院医疗补偿保险金。
在即将推出的重疾险新品中,张女士所患的疾病也属于“恶性肿瘤”类型中可赔付的范围。
以前的重疾险产品之所以存在“保死不保生”的质疑,除了各家公司的重疾产品对于疾病种类以及疾病定义存在差异的原因外,“临床医学”与“保险医学”在疾病判断方面存在分歧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点。有很多重大疾病非得导致死亡或十分严重的程度才达到可赔付的标准。
新规中统一定义了25种疾病,还将理赔率占整个保险理赔的70%左右的6种疾病列为重疾险产品必保疾病。而且疾病的确定将由“临床医学”说了算,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必须遵照临床医学来进行赔付。新标准还针对原位癌、脑部良性肿瘤、肝衰竭3款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在赔付条件上结合了更多与病理学依据相关的审核。
现在距离8月重疾险新品正式推出还有1个月时间,在过渡期中,新老保单理赔需要一系列衔接方案。泰康人寿、新华人寿、中意人寿等大多数公司都提出客户理赔利益最大化的“从宽原则”,在《规范》与原有保单中选取最有利于客户的保险责任范围进行理赔;信诚人寿、友邦保险、光大永明等则采用将老保单自动升级的方式,在保费不变的前提下,将旧保单中的重疾险保障数量等条款,升级到符合新标准的保单;而太平洋安泰人寿在附加的重疾险产品中采取了添加追溯理赔条款的办法。
万能险、投连险:赋予更多保障功能
出台时间:10月1日新品特点:万能险和投连险新品,规定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个人账户价值的5%,针对初始费用收取比例、退保费用及管理费用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限定。
案例:去年5月,刘先生购买了一款期缴的万能险产品,年交6000元。今年需要续保前,刘先生查看账户资金后发现,投保时扣除的初始费用高达60%,如果续保,还得支付45%的手续费。粗算一下,这2期所缴纳的总共12000元保费中,只有6200元真正用于投资。虽然该产品有1.75%的保底利率,至少得投资5年以上,账户金额才能基本与所交保费持平。
按新规定,期缴产品前5年初始费不得高于50%、25%、15%、10%和10%,第6年不得高于5%。趸缴产品如保费在5万元以下,初始费不得超过保费的5%;如保费在5万元以上,不得超过10%。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样规定是因为监管部门担忧目前很多消费者选择万能险、投连险只看中投资回报率,而忽略保障部分的利益。
以往有些产品虽提供保障额度100%的死亡保障,甚至给出意外死亡双倍给付的条款,但由于本身的保额较低,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新品的保障功能将被加强,保费有一部分要进入风险保障成本,而不直接进入个人账户用于累计生息。新规也提醒人们如果计划购买保险产品,就应该将保障放在“第一位”。
针对投连险,新规对于产品的买卖差价也做了限定。目前新推出的一些投连险都不收初始费用,但买卖差价基本都在5%左右,公司通过产品的差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10月即将推出的新品,将把买卖差价控制在2%之下,这样规定其实也相应降低了投保人的手续费用。
万能险、投连险一直就具有资金流动性强的特点,但前5年支取现金时,需要支付一定的退保费用。保单第1年最多,领取金额时需收取个人账户价值10%的费用,第2年为8%,以此类推,直到第6个保单年度,支取费用才将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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