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2006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建议,当前要稳步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要依托现有市场体系,逐步形成以交易所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为主体,以场外交易市场为补充,各类市场内部合理分层的资本市场体系,并通过各层次市场的差别化制度安排,实现市场风险的分层管理和市场整体效率的提高。要稳步发展股票市场,积极培育蓝筹股市场,吸引优质红筹股回归,推出创业板以及加快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筹建,完善股份报价转让系统。
《报告》提出,尽快颁布《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制度。
《报告》认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主体。其中,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日益成熟,机构投资者基础日益雄厚。2006年底,我国共有基金公司58家,管理各类基金307只,当年新募集资金的资产净值4028亿元,累计净值达8565亿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累计批准机构达55家,批准外汇额度90.45亿美元;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等加快进入证券市场。
据悉,2006年我国金融市场交易日趋活跃,交易量快速增长。其中,沪深两市市价总值从年初的3.24万亿元增至8.9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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