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无法可依的局面有望结束。保监会已就《农业保险条例》草案多次征求意见,并将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尽快提交国务院。
保监会日前召开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立法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等立法成员单位,在立法的必要性、经营主体、经营模式、风险分散方式以及监管协调机制的架构等方面,认识逐渐趋于一致。
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我国农业保险至今仍未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法规体系,除《保险法》、《农业法》有原则性规定外,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由于缺乏长效机制推动和保障,各地做法不一,程度不同,极不利于农业保险的规范发展。
今年1月,《农业保险条例》被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由保监会负责起草。农业保险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以来,保监会建立了由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人民银行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并就条例草案在行业内广泛征求了意见。(尚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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