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通过新发布的《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7年修订)》提出,金融机构要控制对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的信贷支持。
央行上海总部对上海的金融机构发出“窗口指导”要求,要继续规范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推动信贷产品和
服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努力防范信贷风险。
央行上海总部提出,要“关注开发贷款增长偏快导致的信贷集中度风险,关注中小房企资金链的压力,关注政府土地储备机构贷款的政策风险,严格控制对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开发企业的贷款”。
各金融机构要坚持“鼓励消费、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原则,在支持市民自住型购房,支持中低收入阶层、中小套型住房需求的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核借款人的购房用途,严格控制贷款成数,严格把握资金流向,严格限制超出偿付能力的贷款需求,防止在产品创新中放松贷款条件产生新的风险隐患。
在中长期贷款方面,央行上海总部要求各金融机构正确判断投资形势,继续控制中长期贷款尤其是基本建设贷款的投放,正确处理重大建设项目贷款增长和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
《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7年修订)》,结合上海市经济、金融实际,把信贷投放的行业和企业分为“蓝、绿、黄、红”四种颜色,引导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投放方向。(黄庭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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