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天对外表示,通过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和进一步从严监管,致力于将中小企业板打造成“诚信之板”、“规范之板”。
深交所今日正式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并将于六月一日正式施行,旨在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促进中小企业板健康稳定发展。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全流通时代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可上市流通,少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牟取自身利益,有可能利用其地位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滥用控制权通过非公平交易等方式进行利益转移,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此,《指引》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恪守承诺、善意行使控制权、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予以规范。
《指引》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身利益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同时,《指引》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增发、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购买、重大担保、分拆上市、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中将其表决权限制在表决权总数的三成以内,并在上市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此外,《指引》还明确规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过程中应当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应履行诚信义务,并强化了对其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要求,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王兆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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