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公布获得三年内免营业税资格的25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取消免税资格的47家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这一规定自4月10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光彩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润联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255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规定,天津市民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天津金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4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其免税资格。取消免税资格的担保机构,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通知强调,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要结合政策执行,对担保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对纳入免税政策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违规行为,要如实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免税资格。 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