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06年,外汇管理部门对29家中、外资银行的2,027个机构进行了检查,其中,265个分支机构存在外汇违规行为,被外汇管理部门处以约1,600万元的罚款。
据中国证券报4月2日报道,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2006年,外汇管理部门对29家中、外资银行的2,027个机构(包括总行、分行和支行)进行了检查,其中,265个分支机构存在外汇违规行为,被外汇管理部门处以约1,600万元的罚款。
这一数据是在外汇局日前召开的外汇指定银行检查情况通报会上披露的。外汇局称,检查发现的外汇指定银行违规行为主要有短期外债超指标、外债资金违规结汇与划转、违反外汇贷款管理规定、违反外汇担保管理规定、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违规、挂牌汇价超规定的浮动幅度、违规办理收结汇业务、违规办理售付汇业务、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等。检查还发现了拆分金额办理外汇业务等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会议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外汇业务操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外汇业务合规性水平。此外,各银行要积极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开展的外汇资金流入及结汇检查和银行自身收结汇业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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