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发布今年第5号公告,决定从3月15日开始发行2007年记账式(二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260亿元。
据悉,本期国债期限1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10%,2007年3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3月20日发行结束,3月2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
据介绍,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08年3月15日(节假日顺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本期国债在2007年3月15日至3月2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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