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昨日表示,为推动并购重组的展开,下一步,证监会将通过多种工作安排鼓励并购重组创新;同时,证监会也将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并加强对二级市场的实时监控,形成并购重组监管与市场交易监管的联动机制。
杨华说,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随着上市公司并购主体行为动机的变化,并购模式由原来的题材性并购变为战略性并购、由财务性并购变为产业性并购成为可能。同时,并购方式将会呈多样化趋势,并购支付将会更加灵活多样,市场力量将在并购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下一步证监会将沿着七方面的思路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一是继续完善并购重组法规制度建设,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基础上,明年将研究出台《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等。
二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改善上市公司整体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下一步,要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创新的并购重组手段,努力解决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让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通过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引入增量资源,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是通过多种工作安排,鼓励市场主体推进以市场化为主导,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创新。今后,在并购重组监管上,将继续坚持市场化导向,发挥财务顾问等市场中介组织的尽职调查和鉴证作用;在并购重组手段上,继续推行和完善定向增发、换股合并等创新模式,研究出台有关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的规范办法;在并购重组融资工具上,不断拓宽并购重组融资渠道,为大规模的并购重组活动创造条件。
四是规范外资并购,争取实现多方共赢。要趋利避害,在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同时,完善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健全产业安全和反垄断预警机制,使外资并购的行为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是加强对二级市场交易的实时监控,形成并购重组监管与市场交易监管的联动机制。要以股价异动监管为重点,加强监管协调,探索建立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监管联动机制,适应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监管的新要求。
六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大力推进并购重组市场约束机制的建立。落实财务顾问关注收购人或重组方的动机和实力的尽职责任,形成以财务顾问为主导的市场自我筛选机制,提高市场效率。
七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监管网络,提高监管有效性。要在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和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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