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1月1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和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即将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兆星表示,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奉行对外开放的政策,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也是非常的充分、非常的广泛,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开放。外国的金融机构除了可以在中国设立分行、设立独资银行和设立合资银行以外,同时中国还鼓励外国信誉良好的国际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中资的商业银行,成为中资银行的合作伙伴。截至目前已经有25家之多的外国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近20家中国大中小商业银行。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为改善中资银行的公司治理机构,提升他们的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他们金融创新的能力,以及提升他们的整个市场的竞争力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的政策。
王兆星说,外国银行投资入股中资银行,属于跨境银行间的购并领域,不属于入世承诺的范围,也不属于《条例》的规范范围。至于入股20%或25%的比例是否进行调整,以及是否有其他的修订,都将通过制定其他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明确。监管部门也将对外资银行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进行动态的、持续的评估。
宋大涵表示,有关方面正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问题进行研究,但是,对银行业单独作出规定,还是对金融,包括证券、保险统一做规定,还没有达成完全的共识。在新的法规出台以前,还是按照银监会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来执行。新管理办法构想比较成熟以后,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外国投资者的意见。(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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