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迟福林委员的发言实录。
迟福林委员的发言——推进新阶段改革的三点建议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全面释放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体制源泉,使我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按照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推进全面改革。对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要以新的思想解放推动新阶段改革开放的突破
改革和发展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两大主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发展过程中的必然因素,但更多的是由改革不到位形成和积累的。例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同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缺陷相联系;民生问题与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滞后相联系;贫富差距的问题,既反映了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也反映了分配体制改革滞后的现状。新阶段进一步解放思想,重要的在于打破不利于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和实现科学发展的观念束缚和利益制肘,以使改革及时、主动地从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
二、要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新阶段的全面改革
新阶段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在于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由政府主导向由市场主导的转变,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的是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其实质是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一个合理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和利益格局,并建立与此相适应的财政税收体制和官员考核机制。
近几年,虽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相比,总体上来说是相对滞后的。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治理结构中的一些矛盾凸显。例如,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与表达渠道不相适应的问题;政府官员的某些腐败问题与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利益主体多元化与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的问题;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等,这些都对改善公共治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
十七大以后,各方面对新阶段的大部门制改革寄予厚望。从现实看,重要的在于:(1)按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需求推进大部门制。当前,能源问题、环境问题不仅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也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推进大能源、大环境的某些条件还不完全成熟,有些关系还有待理顺。但是,尽快组建大能源、大环境、大交通对大局有利,对缓解我国当前经济社会领域的某些突出矛盾有利。为此,大部门制改革需要在这些方面取得突破。(2)按照完善公共治理结构的要求推进大部门制,需要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这样才有可能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尽快建立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构
新阶段的全面改革不仅涉及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还涉及到中央与地方利益的协调。这使得改革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复杂性加深,改革的难度加大。过去30年改革的实践证明,每当改革处在关键时期,改革的统筹协调就更加重要。落实十七大关于“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关键是尽快建立一个由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超脱部门利益的改革协调机构。
从领导和谋划新阶段改革的要求看,建立改革协调机构的主要目的是:(1)加强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审时度势,把握机遇,综合协调各方面改革的顺利推进;(2)强化改革的决策机制,对每一项重要的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3)综合把握改革的总体情况,协调推进综合性改革试验和部门、地方的改革试点。
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历史新时期,全面改革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我们能否在未来的几年内实现全面改革的新突破,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极为重要。(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海南省社科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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