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思潮对于文化产业:以市场机制解构体制管理
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需要成熟的市场机制,更需要对之实施管理和控制。在市场条件下,一般的文化产品都可能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品;而在此前提下,所有文化产品又都具有主导性的文化价值。从文化商品来看,其潜在价值能否转化为合理的交换价值,取决于它能否以独一无二的形式和内容,以独特的生命体验和生命感动方式,揭示人类发展的共通性,以及它对这种共通性和人类命运的关注。因此,文化商品的价值实现首先取决于其个性与社会性的把握。在这一意义上,文化商品的价值与交换价值关系域中包含着更为抽象的人类一般劳动度量中轴。承认这一点,是承认文化市场经济中文化商品和服务交换价值的现实性与合理性的前提。
然而,文化价值毕竟往往要依靠人们主观判定和协商。文化商品的文化价值确定在较大程度取决于消费者精神消费、心理渴望和期待满足的需要。与一般商品大为不同,这是文化商品价值实现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学基础。在市场机制中,文化产品的生产始终是以满足消费主体的精神上的文化需要,为其提供满意的文化服务为本质的。因此,文化产业及其产品在市场中的运营,不仅会有积极的一面,也会有消极的一面,不仅会带来正面的效益,也会产生负面的影响。所以,只有建立起有效监控的市场机制,才能使得文化产业真正祛除其消极影响和负面之物,发挥其积极功能与效应。
新自由主义思潮高举“四化”——绝对自由化、全面私有化、全面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旗帜,反对政府宏观的市场监督与控制。新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是自由市场制度存在的基础,社会财富的增加源于自由人的经济活动,国家不应该进行干预。这种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自由市场制度,是效率最高的,因而也是最好的制度。国家采取的任何干预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归根到底都是徒劳无益的。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国家不干预经济是对经济最好的管理。要使经济保持稳定,唯一有效的办法是国家听任经济自然发展。
这种解构经济管理职能的新自由主义神话,在经济世界里早已经成为一种乌托邦。新自由主义的逻辑推延至意义生产的文化产业领域,更注定是有害的和失败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以“市场统治一切”的自由化逻辑解构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干预、控制,放任任何价值观念的博弈,任凭任何产业实体自由竞争,这将是极其危险的。因此,要想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必须清除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思想障碍。(中国艺术研究院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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