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费应提高到合理水平
本报讯 针对国际上认为我国应该大幅升值来解决“双顺差”的说法,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指出,人民币大幅升值不能解决双顺差的问题,应该保持每年3%左右的小幅升值较为妥当。林毅夫还建议,我国应将资源税费提高到合理水平,提高企业自发的节约能源和资源使用的积极性,以缓解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林毅夫是昨日出席“CCER中国经济观察第十次报告会”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现在大量热钱流入是由于投机人民币升值,进而推动了资产价格的高涨,如果汇率大幅升值,股市的指数很可能还会继续大幅上升。另外,经常项目的顺差是结构性的,是国内产能过剩加上美国的储蓄不足造成的,这种结构性问题靠价格难以调整。
林毅夫进一步分析到,在汇率升值的第一年,出口可能会有所减少,但是会使国内产能过剩的情形更加严重,使得价格下跌,甚至出现通货紧缩。价格下跌会抵消汇率升值对真实价格的影响,经常账户的顺差又会回到以前的水平,甚至比以前的水平更高。所以,大幅升值会使国内经济付出巨大的代价,而结构性的问题却不能因此而得到解决。林毅夫建议,以小幅、主动、可控的灵活方式升值,每年3%左右的小幅度升值较妥。
林毅夫在会上还指出,目前我国资源税费极端不合理,不仅成为导致中国目前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症结之一,也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压力。
林毅夫认为,资源税费低是加剧我国当前环境和资源压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我国允许民营和三资企业进入资源开采业,但由于国有矿山企业背负着退休人员和冗员等社会负担,为了补贴国有矿山企业,国家只征收极少的资源税和资源开发补偿费。尽管上世纪90年代初矿产资源价格开始和国际接轨,但我国资源税费仍然维持在原来水平没有改变,开矿因此变成一个暴利行业。
林毅夫建议,应该把资源价格提高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对于环境的要求应该有比较高的标准、违规惩罚力度和执行强度,使守法成本低于违法的成本。此外,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干部考核和升迁指标,使得地方干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有积极性去引导、监督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据悉,目前财政部也在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增加资源地的财政收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并将调整污染收费政策,促进“两高一资”产品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成本,进一步实施节能降耗以及资源环保方面的财税激励政策措施,实现节能者、减排者受益,高耗能、高排放者受罚。 见习记者 张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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