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在社科院举行的“2007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出版发布会上,社科院金融所的副所长,著名的金融学家王国刚教授对房地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关于合作建房
“有人明确提出来,应当按自建房、单位建房占到整个住宅供给量的70%-80%,留下的20%左右的空间给商品住宅。如果是这样一种的状况,实际上意味着中国1999年到2001年的公房改革失败,往回走。如果这样一种状况能够成立,也就意味着中国住宅商品化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停止。”
“不能因为眼下商品住宅市场上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就认为我们发展商品住宅市场搞错了,现在所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它应该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发展不足的问题,而不是发展市场所形成的问题。”
“如果假定都是各单位建房,各种配套设施怎么上呢。当时多少的单位建了房以后,这个设施上不去,那个设施上不去,拖了多少时间。”
第二,关于经济适用房
“现在经济适用房绝大部分仍然是销售,并且定的是中低收入。在中国很有意思,我们老喜欢把“中”摆的到处都是,一讲商品住宅是供中高收入阶层,或者经济适用房是中低收入,这个“中”究竟该搁在上面还是下面,搁在高还是低的范畴,你们能说清吗?什么叫中等收入?”
“在有如此多的名堂算的条件下,怎么算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阶层,能算的清吗?恐怕算不清。”
“年收入12万元,你们觉得是高收入还是中收入范畴?如果做一个假定,说在高收入范畴,你知道不吃不喝,12万十年下来120万能买卖多少房吗?他属于高还是中呢?能说清楚吗?”
第三,关于廉租房
“廉租房当然是给低收入乃至于社会保障的人群,现在在这部分人需要划边界,不能没完没了。为什么需要划边界?因为这部分实际上是用财政支持的,我这个城市的财政只能支持我这个城市的人口,如果没完没了,像现在有一些人提出,这块应该扩展到农民工,下面事情就开始麻烦了。因此,必须有边界。”
“北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人口边界自然机制,这恐怕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不能够无限制的往下走。你的收入达不到在北京的消费水平,外地人员就不应该进入北京,应该进入下一个城市的城市。如果那个城市也不能达到,应该进入再下一个城市,城市本身是多层次,大家怎么能往有限的几个大型城市集中呢?”
“不管对于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应该用市场经济的规则去理性的思考。为什么?因为现在我们所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供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在这样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条件下,我们对供给说了很多东西,似乎得把它打压下去的话,甚至政策方面也表现出这种倾向,我觉得很不应该。”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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