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生态环境> 环保要闻>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有了统一“标尺”

2026-08-06 08:41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标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标尺”,为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我国95%的非化石能源都是以电力形式被消费的,精准核算这部分电量,是衡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开展碳排放双控考核等的基础。此前,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责任编辑:郝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