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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护区,不是打卡点

2026-05-11 08:45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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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局供图

7名户外爱好者违规进入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徒步迷路被困,经救援后脱险。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4月11日,7名户外爱好者违规进入广西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徒步探险迷路,被困深山。当地连夜紧急救援后,受困人员被成功救出,而等待他们的,是行政处罚。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5日施行后,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首例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被立案调查的案件。

擅自闯入核心保护区,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4月11日7时许,张凯(化名)等7人结伴从广西南宁市出发,前往上思县叫安镇那荡村平大屯,计划沿网络推荐路线登顶大隆兰山。

10时许,他们从平大屯方向开始徒步登山,一路深入山林。行至大隆兰山时,天色渐晚,众人准备返程,却因夜色昏暗、无法辨别方向,多次寻路失败,在大隆兰山顶附近迷路。

随身携带的水源耗尽,长时间徒步又体力不支,7人陷入困境。“我们困在十万大山扶隆隘附近,天黑找不到路,水没了,人也走不动了,请求救援。”21时01分,张凯拨打110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上思县公安局第一时间行动,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叫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当地村民组建20余人的救援队伍,携带警犬连夜进山搜救。

十万大山地形崎岖,夜间搜救难度极大。“我们摸黑逐片排查、不停搜寻,总算把被困人员安全带了出来。”参与救援的上思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陈业生说,提醒广大户外爱好者,切勿违规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不仅守护生态安全,更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历经数小时努力,救援人员成功找到被困人员,随后一路护送下山。

此次遇险绝非偶然。近年来,网络上各类“野线攻略”传播,一些户外爱好者受猎奇心态驱使,无视生态红线与安全禁令,擅自闯入核心保护区探险打卡,既将自身安全置于险境,又消耗公共救援资源,还对保护区脆弱生态造成破坏。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熊超认为,当下山野探险日渐网红化、流量化,不少自媒体和户外社群将未开发山林、管控区域包装成“小众秘境”打卡点,借猎奇路线博取流量、招揽人员组团出行。这类内容刻意回避管控规定,淡化安全隐患与法律红线,误导大众盲目跟风,是违规闯入保护区事件频发的深层诱因。

救援结束后,张凯等7名涉事人员被上思县公安局依法移交林业部门。其擅自进入核心保护区的行为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

《条例》为保护区划定不可触碰的管控红线

对于此次事件,法条界定清晰。对照新修订的《条例》,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然触碰了不可逾越的法治红线。

依据《条例》第十六条,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列出核心保护区内仅可开展的5类法定活动,这些活动包括科研观测、应急救援、原有居民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等,有着清晰的法规边界。因此,核心保护区内,徒步、露营、穿越、探险等行为,均属于违法。

红线清晰,违法必究。依据《条例》第四十条,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违法修筑设施或者进行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思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例属于《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禁止行为,将依据第四十条进行行政处罚。”

“结合本案事实,涉案人员实施违规进入核心保护区徒步等行为,未造成明显生态破坏,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该负责人说。

核心保护区,不是打卡地。熊超认为:“新修订的《条例》,为保护区划定不可触碰的管控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这起案件释放明确信号——擅自闯入绝非小事,无论是否造成直接生态破坏,都属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责。”

体现典型案例在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重要价值

一次任性探险,引来一场深夜救援和法律追责。近年来,随着户外爱好者进山游玩现象日益增多,这类违规闯入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屡有发生,这起发生在十万大山的案例,意义远超个案本身。

熊超分析,十万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属于该自然保护区最高保护管控等级,一般管控等级越高,生态承载力越弱、自然修复周期更加漫长,“此次多人结队擅自深入管控区域,群体违规行为易产生不良示范效应,极易误导户外爱好者跟风效仿,潜藏安全与生态双重风险。”

事件处置中,多部门分工协作,应急、公安、林业、保护区管理等部门及属地乡镇,高效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搜救转移、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违法认定等工作。上思县林业局牵头查办,公开曝光,以这起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生命至上,不等于免责。上思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即便有人违规进入保护区遇险,也会全力救援,但一律从严追责。当事人需接受行政处罚,自担救援费用。一次违规穿越,轻则破财,重则涉险。”

熊超表示:“处理这起突发违规徒步事件,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体现。此次修订,旨在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充分表明《条例》是规范自然保护区活动、强化公众生态保护意识的重要遵循。同时,以本案为警示,可以体现典型案例在落实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重要价值。”

户外活动,当守好规矩边界。“核心保护区坚决不进,严格依照指定路线、划定范围、合规时段开展活动,自觉敬畏自然、爱护生态,杜绝一切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依规进山、文明出游,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共同守护一方山林,这是公众知法守法、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熊超说。

【责任编辑:郝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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