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生态环境> 环保要闻>

两部门发文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2026-03-18 08:51

来源:科技日报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园园)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引导调节性电源合理建设、支持其更好发挥调节作用,‘十四五’期间国家陆续建立煤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部分省份探索建立了气电、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发放“保底工资”的制度性安排,推动相关电源顶峰时发电保供、平时为新能源让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有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该负责人分析,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现行容量电价机制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地区煤电发电小时数快速下降,现行容量电价水平保障力度出现不足苗头;现行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对企业成本约束不足,不利于抽水蓄能项目科学合理布局、降本增效、有序发展;各地气电、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原则不统一,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需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适时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更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通知》对现行煤电、气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进行了完善,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其中,各地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可参照煤电容量电价的确定方法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通知》要求,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可靠容量是指机组在电力系统顶峰时段能够持续稳定供电的容量,是衡量机组顶峰能力的“标尺”,由于不同类型机组顶峰能力不同,相同规模装机容量能够提供的可靠容量是不同的。随着我国电力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发展,部分地区逐步具备了用同一“标尺”衡量不同类型机组贡献大小的条件。

“因此,《通知》提出,各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适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根据可靠容量这一‘标尺’公平给予补偿,不再区分机组类型分别制定容量电价。”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有利于促进不同技术类型公平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也是成熟电力市场通行做法。

【责任编辑:郝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