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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机制更完善

2025-12-19 08:47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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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首个国家层面的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规范有效地发挥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作用,强化应急调度与电力市场衔接,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流动。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措施。2021年起,根据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等开展应急调度规则研究。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了国家电网报送的《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参照印发了《南方区域跨省(区)应急调度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自此,《暂行办法》和《暂行规则》成为了在市场化手段不能解决电力安全保供问题时,规范开展应急调度的重要依据。跨省跨区电力运行调节政策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优先发电规模计划为基础、电力中长期合同为保障、市场化交易灵活互济、应急调度兜底保供”的有效机制。

一段时间来,应急调度的开展,为成功应对多轮次度夏、度冬大负荷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单日通过挖掘全网潜力消除各地电力缺口最大超过1300万千瓦,守住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和《暂行规则》有效实施过程中,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不断深入,应急调度的功能定位、启动条件、工作流程、价格机制、结算管理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并在国家层面加强统一制度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暂行办法》和《暂行规则》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年来应急调度实践经验,深入开展研究,对应急调度相关重点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和细化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

总体来看,《管理办法》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了电力应急调度保安全、保供应的功能定位,不再纳入促消纳的有关要求。考虑到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促消纳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不再作为应急调度场景,同时《管理办法》坚持底线思维,确立了保安全、保供应两种场景。

二是明确了电力应急调度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机制,落实好“市场调节优先、应急调度兜底”工作原则。《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调度的电力电量、价格与电力市场的具体衔接方式,既引导供需双方先尽可能通过电力市场解决问题,又确保应急调度能有效保障受入方安全保供需求和送出方合理获利。

三是明确了电力应急调度的详细工作流程和各方权责,保障按需实施、高效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调度的启动条件、分级实施流程,还规定了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等相关方面的权责,从工作流程和分工两方面协同保障应急调度按需高效实施。

国网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处工作人员张首魁认为,《管理办法》对应急调度相关重点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和细化完善,有助于加强对应急调度工作的指导,提升电力保供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生活用能需要提供坚强保障。

对于下一步将如何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将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不断完善跨省跨区电力运行调节机制,会同有关方面持续跟踪《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加强对应急调度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分别完善本地区的配套政策和经营区内的实施细则,明确应急调度电量、电费的分配和分摊办法,保障《管理办法》有效实施。(经济日报记者 王轶辰)

【责任编辑:郝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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