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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首例认购碳汇公益诉讼案宣判

2024-04-29 09:0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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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鉴于被告人已足额缴纳碳汇损失,法庭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该案系鹰潭市首例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修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被告人杨某、吕某从贵溪市某乡镇多位村民手中购买其所属山场林木后,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工人非法采伐山场林木并出售给翁某。经鉴定,杨某、吕某合伙非法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254.5立方米、吕某个人非法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98立方米。经鉴定,该案造成的碳汇损失共计10.4万余元。

案发后,鉴于翁某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主动赔偿碳汇损失,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告人吕某、杨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导致国家森林资源受侵害、林业固碳功能受到破坏,检察机关依法对两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二人连带赔偿碳汇损失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郝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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